标准

汽车数据安全等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2026年10月20日就汽车数据安全等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2026年12月19日,涉及数据安全、车载广播、泊车辅助等

一句话总结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就《汽车数据安全要求》等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12 月 19 日;五项标准覆盖汽车数据安全、外部照明安装、车载无线广播、泊车组合驾驶辅助与自动泊车系统安全要求。

标准概览 ​

项目内容
标准名称《汽车数据安全要求》《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车载无线广播接收系统》《智能网联汽车 泊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泊车系统安全要求》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修订)
状态/日期2026-10-20 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 2026-12-19;标准编号待正式发布
标准性质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阶段)

适用范围 ​

  • 汽车整车制造与零部件供应企业,尤其是智能网联汽车与智能驾驶功能供应商。
  • 汽车数据采集、存储、处理与传输环节涉及的车联网服务商与数据运营方。
  • 车载无线广播接收系统、外部照明与光信号装置相关供应商。
  • 泊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与自动泊车系统供应商及搭载相应功能的整车企业。

关键条款要点 ​

条款内容影响对象
汽车数据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规范汽车数据处理与安全保护的技术要求与责任要求整车企业、车联网数据服务商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征求意见稿)更新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与光信号装置的安装技术条件整车及零部件企业
车载无线广播接收系统(征求意见稿)规定车载无线广播接收系统的功能与性能要求车载娱乐与通信系统供应商
智能网联汽车 泊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明确泊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技术要求智能驾驶功能供应商
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泊车系统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明确自动泊车系统的安全技术要求智能驾驶功能供应商

合规建议 ​

  • 相关企业应在 2026 年 12 月 19 日征求意见截止前,以书面(个人署名、单位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反馈意见。
  • 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可将本批次征求意见稿与已发布的 GB 44721—2026《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2026 年 7 月 30 日发布、2027 年 7 月 1 日实施)同步对照,提前开展数据安全与泊车辅助功能的设计合规自查。
  • 车载无线广播与外部照明相关供应商应评估新标准对现有产品设计的影响窗口,在标准正式发布前预留改型周期。

官方来源 ​

  • 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开征求《汽车数据安全要求》等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2026 年 10 月 20 日)链接
  • 新华网: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强化汽车产品全链条监管(2026 年 10 月 20 日)链接